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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寒假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1-10   点击数:

各学院:

寒假将至,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稳定,确保期末至下学期开学初学生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1.做好专题研究部署工作。各学院要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学生期末及寒假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在寒假前对学生集中进行一次“消防安全主题班会”,组织学生参加一次寒假“消防安全社会实践”。并做好假期交通安全、财产安全、健康安全、防诈骗、防范意外事故、遵纪守法等教育工作,通过多渠道将学生离校时间告知家长,特别是做好重点人群学生的交接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2.做好安全自查督促工作。各学院要教育引导学生做好离校前宿舍安全检查和卫生清洁工作,在宿舍最后一人离校前,要仔细检查门窗水电,做到关门关窗、断电断水,收拾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引导学生围绕“爱卫生,迎新春”做好宿舍和走廊等卫生清洁工作,为下学期开学返校创造良好的环境。

3.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学院要在学生离校前对相关办公区域和学生宿舍开展一次全覆盖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对不能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备。

4.做好学生开学报到工作。各学院要提醒学生安排好行程,保证按时到校上课。学生返校后要及时向辅导员做好返校登记,不能按时返校学生要向辅导员请假。

二、做好学生离校登记管理工作

1.学生考完最后一科即可离校,离校学生需签订寒假假期安全告知书,由学院存档一份,学生处存档一份。

2.学生离校前,需将宿舍卫生整理干净,经辅导员检查并签字后,方可离校。

3.做好学生寒假离校去向登记。全体学生需在1月9日前认真填写寒假离校去向,学院要认真审核,建好相关台账。并通过各种方式告知家长学生离校时间和去向,确保学生安全返乡。

4.寒假期间,已离校学生,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返校。

三、工作要求

1.压实工作责任。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明确任务要求,强化责任追究,狠抓工作落实,及时将通知事项和有关安排传达到全体学生;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提前谋划,扎实做好学生离校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2.做好帮扶关怀。各学院要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学习生活情况,尤其对困难学生要给予特别的关心,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帮扶。

3.保持信息畅通。寒假期间,各学院副书记、学工办主任、辅导员要确保信息联络畅通,确保广大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严防恶性事故的发生。

(作者:贺梦佳/文 初审:陈佳楠 复审:姜淼淼 终审:徐宏平 编发:孙文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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